| 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商务部举办2009年秋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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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21 18:06 文章来源:广西商务厅信息处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桂商信发[2009]12号 特急
各市商务局:
商务部定于2009年9月22日—10月31日举办“2009年秋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以下简称“对接会”)。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09年秋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的通知》(商信电〔2009〕2234号)转发你们,并就抓好、抓实对接会有关工作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县商务局(经贸局)要提高对对接会组织工作的认识,把对接工作当作促进农民增收、拉动国内需求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明确落实负责对接工作的领导和科室,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每年三次对接会及日常对接工作有专人负责。
二、加强协作,联合推动
(一)各市、县商务局(经贸局)对外要与相关部门加强联系,收集农业部门的购销信息、利用“农村党员远程教育” 渠道宣传发动;对内加强相关科室的协作,充分利用“万村千乡”农家店、“双百市场”、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程试点县基层信息点等多渠道做好信息的收集和审核上传工作,对成交情况认真核实,按照新农村商网的要求,及时将成交反馈单以传真形式反馈我厅。
(二)各市、县商务局(经贸局)要积极推动本地农产品流通和加工企业、涉农商协会等中介组织在新农村商网开通信息发布平台,对应季的大宗农产品要积极申请网上专场对接会。
(三)加强总结与考核。在2008年的对接会上,钦州市灵山、钦州市浦北、南宁市武鸣等县取得了较突出的成绩,玉林、百色、贺州、桂林、北海、河池市个别县也实现了成交,其他多数市、县商务局(经贸局)尚没有开展相关工作。自此次对接会开始,我厅将做好通报、总结、表彰工作,请各市商务局将此次对接会的工作总结于2009年11月10日前报我厅。
联系人:来守林、李鸥,
电话:0771-2109721、5304648,
传真:0771-5312829,
E-mail:guangxi@mofcom.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09年秋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的通知
2.××市、县“2009年秋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联络员名单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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